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如何防雷电波从低压电源线路入侵?

时间:2019-5-23 22:40:23

***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计算机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民用性建筑物,为了防止雷电波从低压电源线路入侵,低压电源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低压架空线转换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时,其埋地长度应大于或等于15m。


b.当架空线直接引入时,在***处应加装避雷器,并将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靠近建筑物的电杆上的绝缘铁子铁脚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c.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就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制造、使用或贮存***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或不制造成巨大***和人身伤亡者;具有2区或***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引入、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还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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