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时间:2019-5-23 22:20:30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类防雷建筑物:


  一、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会造成巨大***和人身伤亡者。


  二、 具有0区或10区***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 具有1区***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会造成巨大***和人身伤亡者。


  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划为***类防雷建筑物:


  一、***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别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或不致造成巨大***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或不致造成巨大***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极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 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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